格式:pdf
大小:11KB
頁數: 7頁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證書管理辦法 (1989年9月2日,國家環境保護局)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管理, 提高環境影響評價質量, 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一切從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單位,應按 本辦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申領《評價證書》,憑開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 作。 第三條 《評價證書》設甲級、乙級兩種。 持有甲級《評價證書》 的單位,可承接全國范圍內各種規模的基本建設項目和技 術改造項目以及區域開發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 持有乙級《評價證書》的單位,可承接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各級人民政府環 境保護部門負責審批的基本建設項目、 技術改造項目和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區域 開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 第四條 能獨立承擔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中某一專項 (如工程分析、環境現狀、 自然生態、大氣、水體、固體廢物、水文、氣象、地質、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證書知識來自于造價通云知平臺上百萬用戶的經驗與心得交流。 注冊登錄 造價通即可以了解到相關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證書最新的精華知識、熱門知識、相關問答、行業資訊及精品資料下載。同時,造價通還為您提供材價查詢、測算、詢價、云造價等建設行業領域優質服務。手機版訪問: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