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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 車船稅納稅申報表 稅款所屬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額單位:元至角分 納稅人識別號 納稅人名稱 納稅人身份證照類型 納稅人身份證照號碼 居住(單位)地址 聯系人 聯系方式 序號 (車輛)號 牌號碼(船 舶)登記號 碼 車船識別代 碼(車架號 船舶識別 號) 征收品目 計稅單 位 計稅 單位 的數 量 單位 稅額 年應繳稅 額 本年減 免稅額 減免性質 代碼 減免稅證 明號 當年應繳 稅額 本年已繳 稅額 本期年應補 (退)稅額 * 合計 — — — — — — — — 申報車輛總數(輛) 申報船舶總數 (艘) 以下由申報人填寫: 納稅人聲明 此納稅申報表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和國家有關稅收規定填報的,是真實的、可靠的、完整的。 納稅人簽章 代理人簽章 代理人身份證號 以下由稅務機關填寫: 受理人 受理日期 受理稅務機關(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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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車船稅實施辦法》已經 2012 年 4月 24 日省人民政府第 97 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安徽省人民政 府令第 241號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安徽省車船稅實施辦法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 (以下簡稱《車船稅 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實施條例》 (以下簡稱《車船稅 法實施條例》)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屬于《車船稅法》所附《車船稅稅目 稅額表》規定的車輛、船舶(以下簡稱車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為車船稅的納稅人,應當依法繳納車船稅。 第三條 車輛的具體適用稅額,依照本辦法所附《安徽省車船 稅車輛稅目稅額表》執行;船舶的具體適用稅額,依照國務院有關 規定執行。 省人民政府財政、地方稅務主管部門可以根據經濟發展情況, 在《車船稅法》 、《車船稅法實施條例》規定的稅目范圍和稅額幅度 內,相應調整本省車輛車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