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pdf
大小:12KB
頁數: 3頁
征收土地公告辦法 分類名稱 土地 公布機關 國土資源部 效力狀況 有效 公布日期 2010-11-30 施行日期 2010-11-30 失效日期 -- ( 2001年 10月 22日國土資源部令第 10號公布 根據 2010年 11月 30日國土資源部令第 49 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國土資源部關于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修正) 第一條 為規范征收土地公告工作,保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的合 法權益,保障經濟建設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 法實施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應當在被征收土地 所在地的村、組內以書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鄉(鎮)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在鄉(鎮)人民 政府所在地進行公告。 第四條 被征收土地所
格式:pdf
大小:7KB
頁數: 4頁
1 / 4 附件:《宜興市園林優質工程評選辦法》 宜興市園林優質工程評選辦法 為引導宜興市園林綠化行業發展方向,進一步提高全市園林 綠化工程建設質量和科學養管水平,倡導園林綠化精品工程,宜 興市園林優質工程評選辦法如下: 一、評選類別: 宜興市園林優質工程評選包括 “宜興市園林優質工程” 和“宜 興市綠地養護優質工程”兩個類別的評選活動。 二、評選依據: 《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江蘇省園林綠化工程質量 評定標準(試行) 》《江蘇省園林綠化植物種植技術規定 (試行 ) 》 《江蘇省城市園林綠化植物養護技術規定 (試行 ) 》《江蘇省城市 居住區和單位綠化標準》 。 三、評選機構: 宜興市園林優質工程評選組織工作由宜興市市政工程協會負 責實施。 四、評選條件: (一)宜興市園林優質工程 凡在宜興市域范圍內,通過竣工驗收的園林綠化工程項目, 符合參評條件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均可以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