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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更好的規范員工(包括中國移動通信集團黑龍江有限 公司各級管理者,下同)行為,引導員工正確履行職責,保障公司各 項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 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及合法權益, 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范圍為公司勞動合同制員工。 勞務派遣制員 工的責任追究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章 責任追究種類 第三條 責任追究種類分為:經濟處罰( 1000元至 10000元)、 通報批評、書面警告、記過、記大過、降職(級) 、免職、留用察看、 解除勞動合同(退回勞務派遣單位) 。 退回勞務派遣單位僅適用于勞務派遣制員工。 經濟處罰、通報批評可與其他責任追究方式并用。 第三章 工作責任劃分 第四條 各單位、部門負責人對本單位工作負總責, 其中對具體 分管工作負主要領導者責任,對副職分管的工作負重要領導者責任; 各單位、部門副職對分管工作負主要領導者責任; 各崗位員工對本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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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供個人參考 不得用于商業用途 安全生產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經濟處罰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安全生產法”和國家有關安全 生產的其它規定,為了確保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嚴肅安全生產紀律, 特制定安全生產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經濟處罰制度: 一、安全生產事故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一) 違章作業或違章指揮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 (二) 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三) 發現險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時報告,而發生安 全生產事故的; (四)存在事故隱患不執行上級和安全部門限期整改的要求, 造 成安全生產事故的。 (五)發生事故后,不積極組織搶救;不吸取教訓采取措施,致 使同類安全生產事故重復發生的。 For personal 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