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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焊設備安全操作規程技術交底——交底內容: 1.一次加電石10kg或每小時產生5m3乙炔氣的乙炔發生器應采用固定式,并應建立乙炔站(房),由專人操作。乙炔站與廠房及其他建筑物的距離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乙炔站設計規范》(GB 50031)及《建筑設計防火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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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氣焊設備作業安全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 施工單位 分部分項名稱 施工部位 1、一次加電石 10kg或每小時產生 5m³乙炔氣的乙 炔發生器應采用固定式,并應建立乙炔站 (房 ), 專人操作。乙炔站與廠房及其 他建筑物的距離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乙炔站設計規范》 (GB50031)及《建筑設 計防火規范》 (GBJ16)的有關規定。 2、乙炔發生器 (站)、氧氣瓶及軟管、閥、表均應齊全有 效,緊固牢靠,不得松動、破損和漏氣。氧氣瓶及其附件、膠管、工具不得沾染 油污。軟管接頭不得采用銅質材料制作。 3、乙炔發生器、氧氣瓶和焊炬相互間的距離不得小于 10m。當不滿足上述要求時, 應采取隔離措施。同一地點有兩個以上乙炔發生器時, 其相互間距不得小于 10m。 4、電石的貯存地點應干燥, 通風良好,室內不得有明火 或敷設水管、水箱。電石桶應密封, 桶上應標明“電石桶”和“嚴禁用水消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