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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稱樣品 10.0000 克左右,置于已知重量的稱皿中; 2、放入烘箱,在 105-110℃溫度下烘至恒重(約 8 小時); 3、取出放入干燥器(干燥器中的干燥劑氯化鈣或變色硅酸要常更換) 中冷卻約 20 分鐘,立即稱重; 4、重復步驟 2(約 3h),取出放入干燥器中, 冷卻,立即再稱重(二 次重復之差,不大于總量的 0.1%); 5、結果計算: 以水泥初始質量為基數的含水率(通常用于化學分析計算) 含水率 =(W2-W3) /(W2-W1)×100 式中 W1:稱皿重; W2:稱皿 +水泥;W3:稱皿 +烘干水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