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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GB4814-84 《原木材積表》 標準中規定的原木材積計算公式是: 檢尺徑自 4-12cm 的小徑原木材積公式: V=0.7854L(D+0.45L)0.2)2 ÷10000 ---- (5-17) 檢尺徑自 14cm 以上的原木材積公式: V=0.7854L{D+0.5L+0.005L2++0.000125L (14-L)2(D-10 )÷10000 --- (5-18 ) 檢尺長超出原木材積表所列范圍又不符合原條標準的特殊用途圓材,其材積按下式計算。 V=0.8L (D+0.5L )2÷10000 --- (5-19 ) 以上三式中: V--- 原木材積( m3); L--- 原木檢尺長( m); D--- 原木檢尺徑( cm)。 另外,檢尺徑 4-6cm 的原木材積數字保留四位小數, 檢尺徑自 8cm 以上的原木材積數字, 保留三位 小數。 {例 1}有一根紫檀圓木,檢尺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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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原木、原條、杉原條、鋸材計算公式 根據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GB4814-84《原木材積表》、GB4815-84 《杉原條材積表》、 GB449-84《鋸材材積表》的規定: 一、對 GB4814-84《原木材積表》的說明 1 、GB4814-84《原木材積表》 的規定本標準適用于所有樹種的原木材積計算。 (1)檢尺徑自 4-12cm的小徑原木材積由下式確定: V=0.7854L(D+0.45L+0.2)2 ÷10000 式中: V——材積 (m3); L—— 檢尺長 (m); D—— 檢尺徑 (cm)。(2)檢尺徑自 14cm以上的原木材積由下式確定: V=0.7854L[D+0.5L+0.005L2+0.000125L(14 - l)2(D - 10)]2 ÷10000 (3)原木的檢尺長、檢尺徑按 GB144.2-84《原木檢驗尺寸檢量》的規定檢 量。( 4)檢尺徑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