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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工作總結 一、 工程概況 : 1、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建設單位: 4、設計單位:雙流縣建筑設計院 5、監理單位: 6、施工單位:) 7、建筑面積: 84365.8㎡ 本工程位于成都市雙流縣華陽鎮,用地三面臨城市規劃道路, 交通十分方便。 19#、20#、21#樓由四川 承建,樓層為 18層, 結構為框剪結構,鋼筋混凝土筏板基礎,地下室一層,建筑面積 為 28121.9㎡。16#、17#、18#樓由 承建,樓層為 18 層,結 構為框剪結構,鋼筋混凝土筏板基礎,地下室一層,建筑面積為 28121.9 ㎡。22#、23#、24#樓由 承建,樓層為 18 層,結構 為框剪結構,鋼筋混凝土筏板基礎,地下室一層,建筑面積為 28121.9㎡。 二、 監理合同履行情況 受 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公司承接了雙流縣統建農民拆 遷安置華陽錦江小區項目的監理工作, 對該工程的所有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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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蘇吳江汾湖經濟開發區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實施細則 2008-9-5 15:54:0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房屋拆遷管理, 維護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保 障開發建設的順利進行, 根據和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 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江蘇省土地管理條例》、《蘇 州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關于確定 2006年度蘇州市房屋基 本重置價格的通知》、 《吳江市城鎮房屋拆遷管理暫行辦法》、《吳 江市宅基地管理暫行辦法》、 《關于印發蘇州市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許 可聽證辦法的通知》、吳價發《關于區位劃分及區位價補償辦法暫行 規定的復函》等有關法律、 法規和文件規定,結合江蘇吳江汾湖經濟 開發區的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凡是在江蘇吳江汾湖經濟開發區區域內的房屋拆遷或 預拆遷均適用本《實施細則》。 第三條 拆遷人應當依照本《實施細則》,對被拆遷人給予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