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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槽開挖 1.管槽開挖以直線為宜,槽底開挖寬度為 DN+0.30m。遇到管道在地下連接 時,應適當增加接口處槽底寬度,管道槽底寬度不宜小于 DN+0.50m,以方便安 裝對接為宜。 2.管道埋設時最小管頂覆土深度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 埋設在車行道下時,不應小于 0.80m。 ② 埋設在人行道下時,不應小于 0.60m。 3.當橫穿車行道達不到設計深度時,應采取敷設鋼制套管的措施進行保護。 4.管槽必須轉彎時,轉彎角度不宜過大,彎曲半徑應符合下列規定: PE 管道 允許彎曲半徑 R(mm) D≤50 30D;50D≤160 50D;160D≤250 75D;D>250 100D。 5.人工開挖管槽時,要求溝槽底部平整、密實,無尖銳物體。溝底可以有起 伏,但必須平滑地支撐管材,若有超挖時,必須回填夯實。 二、管道連接 PE給水管道連接有熱熔連接和電熔連接。熱熔連接又分熱熔承插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