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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建筑工程費建筑工程費除包括建筑工程的本體費用之外,以下項目也列入建筑工程費中: 1 建筑物的采暖、通風、空調、照明設施。 2 建筑物的金屬網門、欄柵及防雷設施,獨立的避雷針、塔。 3 屋外配電裝置的金屬結構、金屬構架或支架。 4 各種直埋設施的土方、墊層、支墩,各種溝道的土方、墊層、支墩、結構、蓋板,各 種涵洞,各種頂管措施。 5 消防設施,包括氣體消防、水噴霧系統設備、噴頭及其自動控制裝置。 6 站區采暖設備及管道。 7 磚或混凝土砌筑的箱、罐、池等。 8 設備基礎、地腳螺栓。 9 建筑專!業出圖的電線、電纜埋管工程。 10 凡建筑工程建設預算定額中已明確規定列入建筑工程的項目。 4.2.2 安裝工程費安裝工程費除包括各類工藝設備、管道、線纜及其輔助裝置的組合、裝配及其材 料費用之外,以下也敖安裝工程費中: 1 設備的維護平臺及扶梯。 2 電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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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工程建設設備與材料劃分的規定 工程建設設備與材料的劃分,直接關系到投資構成的合理劃分、概預 算編制以及施丁產值的計算等方面。為合理確定工程造價,加強對建設過 程投資和管理。現對工程建設中設備與材料界限不清,特別是通用性較強 的有爭議的共性問題提出劃分原則,并對十五冊《全國統一安裝工程預算 定額》中的設備與材料進行了劃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各有 關部門應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情況,制定實施細則,并報建設部備案: 1、凡是經過加丁制造由多種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組成生產加工、動 力、傳送、儲存、運輸、科研等功能的機器、容器和其它機械等為設備。 設備分為標準設備和非標準設備。標準設備 (包括通用設備和專用設 備):是指按國家規定的產品標準批量生產的、已進入設備系列的設備;非 標準設備:是指國家未定型、非批量生產的、由設計單位提供制造圖紙, 委托承制單位或施工企業在工廠或施工現場制作的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