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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十八層及以下的單元式高層住宅 每單元電梯設置數量可為 1臺 中機十院國際工程有限公司 ---崔躍偉 摘要:十八層及以下的單元式高層住宅每單元電梯設置數量可為 1臺,并提出應 采取的相應技術措施。 關鍵詞:單元式高層住宅、電梯設置數量 十二層以上的單元式高層住宅, 每單元電梯的設置數量, 目前普遍采用的是 “每單元設置電梯 不應少于兩臺”,該“表述”與《住宅設計規范》第 4.1.7條的 規定并不一致。作為原則規定,采用 “當屋頂連通時,十八層及以下的單 元式高層住宅,每單元電梯設置數量可為 1臺”的表述應該更為恰當。 1:“十八層及以下的高層住宅, 每單元可設置一臺電梯”,該“表述”與《住 宅設計規范》第 4.1.7條的規定并不違背。 《住宅設計規范》 第 4.1.7條,“十二層及以上的高層住宅, 每棟樓設置電梯 不應少于兩臺,其中宜配置一臺可容納擔架的電梯” 。 而“每單元設置電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