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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解決已建人防工程實施臨戰快速封堵問題,采用新型輕骨料混凝土復合梁構筑隔墻進行抗爆封堵,采用簡易防護密閉門進行防毒密閉。通過材料試驗,結構靜、動力模型試驗和口部密閉性能試驗驗證了其可靠性。與過去采用鋼筋混凝土預制梁封堵口部的方法相比,本方法抗力更高,密閉性能更加可靠,轉換周期更短,封堵構件更輕,具有很高的工程應用價值,為人防工程防護功能的平戰轉換打下了堅實技術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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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臨空防護欄桿質量通病 1. 防護欄桿(板)設計的安全高度應符合現行《民用建筑設計通則》和相應建 筑設計規范的規定要求。 建筑設計規范規定的高度為面層以上的凈空高度, 初裝 飾房必須扣除相應面層的厚度。 安全高度起量位置應從可踏面起算。 注:當欄桿 (板)下部為實心體且高度小于 450 ㎜,欄桿內側實心體水平面寬度大于 65 ㎜ 時,其實心體水平面應視為可踏面。 2. 采用玻璃做防護的,應執行《建筑玻璃應用技術規程》、《建筑裝飾裝修工 程質量驗收規范》等現行標準、規范和本要點規定,以及《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規 定》(發改運行【2003】2116 號)的要求。采用金屬材料做防護的, 應符合《鋼 結構設計規范》、 《建筑鋼結構焊接技術規程》、 《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 范》及《鋼筋焊接及驗收規程》等現行規范、規程和本要點的規定。 3. 居住建筑和有兒童活動的場所,防護欄桿(板)必須采取防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