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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制度 作者:不愿意透露姓名, 低調的發哥 1. 設計文件、圖紙審查制度 監理工程師在收到施工設計文件、圖紙,在工程開工前,會同施工及設計單 位復查設計圖紙,廣泛聽取意見,避免圖紙中的差錯、遺漏。 2. 技術交底制度 監理工程師要督促、協助組織設計單位施工配合組向施工單位進行施工設計 圖紙的全面技術交底(設計意圖、施工要求、質量標準、技術措施) ,并根據討 論決定的事項做出書面紀要交設計、施工單位執行。 3. 開工報告審批制度 當單位工程的主要施工準備工作已完成時,施工單位可提出《工程開工報告 書》,經監理工程師現場落實后,由總監理工程師審批。 4. 材料、構件檢驗及復驗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前,監理人員應審閱進場材料和構件的出廠證明、材質證明、 試驗報告,填寫材料、構件監理合格證。對于有疑問的主要材料進行抽樣,在監 理工程師的監督下,使用施工單位設備進行復查,不準使用不合格材料。 5. 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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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圖紙會審制度 圖紙收到后,在監理機構內部及時組織會審,由總監理工程師匯集審閱, 由業主組織四方進行圖紙會審。 監理人員必須認真熟悉、 審核圖紙,并做好審核記錄。 在設計交底時監理 人員均應參加。 在圖紙會審中提出的有關問題,由設計、業主、監理單位研究解決,由承 包商形成書面會審紀要。 2、工程洽商與設計變更審核制度 凡工程洽商與設計變更都要經業主和監理審查同意, 未經監理簽認的工程 洽商和設計變更單,不計入已完工程量。 3、對分包商資質的審查制度 工程總承包商必須預先向監理部申報其選擇的分包商。 監理部應審核分包 商的資質、能力、信譽等情況,然后確定是否認可。未經監理認可的分包商, 總承包商不得讓其進入現場施工, 否則監理有權拒簽付款憑證, 責令總承包商 停工和返工。 4、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審批制度 工程施工前,承包商必須編制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或技術方案,并報監 理 部審批。施工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