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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章 總則 第 1.0.1 條 鋼制電纜橋架(以下簡稱橋架)的設計、制造及工程使用中,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 技術方針政策,應做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安全適用,確保質量。 第 1.0.2 條 本規范適用于工業與民用建筑橋架工程設計、施工以及橋架制造、試驗和檢測。 第 1.0.3 條 橋架產品應經國家的橋架專業質量檢測機構檢測與認證。 第 1.0.4 條 電纜敷設工程使用橋架時,除應按照本規范執行外,尚應按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執行。 第二章 橋架 第一節 名稱定義、結構類型及品種 第 2.1.1 條 橋架是由托盤、梯架的直線段、彎通、附件以及支、吊架等構成,用以支承電纜的具 有連續的剛性結構系統的總稱。 第 2.1.2 條 橋架可包含下列結構類型: 一、有孔托盤:是由帶孔眼的底板和側邊所構成的槽形部件,或由整塊鋼板沖孔后彎制成的部件。 二、無孔托盤:是由底板與側邊構成的或由整塊鋼板彎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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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 1.0.1 條 鋼制電纜橋架(以下簡稱橋架)的設計、制造及工程使用中,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 技術方針政策,應做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安全適用,確保質量。 第 1.0.2 條 本規范適用于工業與民用建筑橋架工程設計、施工以及橋架制造、試驗和檢測。 第 1.0.3 條 橋架產品應經國家的橋架專業質量檢測機構檢測與認證。 第 1.0.4 條 電纜敷設工程使用橋架時,除應按照本規范執行外,尚應按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執行。 第二章 橋架 第一節 名稱定義、結構類型及品種 第 2.1.1 條 橋架是由托盤、梯架的直線段、彎通、附件以及支、吊架等構成,用以支承電纜的具 有連續的剛性結構系統的總稱。 第 2.1.2 條 橋架可包含下列結構類型: 一、有孔托盤:是由帶孔眼的底板和側邊所構成的槽形部件,或由整塊鋼板沖孔后彎制成的部件。 二、無孔托盤:是由底板與側邊構成的或由整塊鋼板彎制成的槽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