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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工 1.1 在深度超過 1.5m 砌基礎時,應檢查槽幫有無裂縫、水浸或坍塌的危險隱患。送料、砂 漿要設有溜槽,嚴禁向下猛倒和拋擲物料工具等。 1.2 距槽幫上口 1m以內,嚴禁堆積土方和材料。砌筑 2m 以上深基礎時,應設有梯或坡 道,不得攀跳槽、溝、坑上下,不得站在墻上操作。 1.3 砌筑使用的腳手架,未經交接驗收不得使用。驗收使用后不準隨便拆改或移動。 1.4 在架子上用刨錛斬磚,操作人員必須面向里,把磚頭斬在架子上。掛線用的墜物必須 綁扎牢固。作業環境中的碎料、落地灰、雜物、工具集中下運,做到日產日清、自產自清、 活完料凈場地清。 1.5 腳手架上堆放料量不得超過規定荷載 (均布荷載每 m2 不得超過 3kN,集中荷載不超過 1.5kN。 1.6 采用里腳手架砌墻時,不準站在墻上清掃墻面和檢查大角垂直等作業。不準在剛砌好 的墻上行走。 1.7 在同一垂直面上上下交叉作業時,必須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