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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聯援助中國的 “156項” 一、 新中國建立前夕確立從蘇聯引進資金和技術的方針 對于第二次世界大戰后中國經濟如何發展,毛澤東于 1944 年在同美軍觀察組成員謝韋 思的多次談話中,曾經設想中美兩國經濟合作。他認為: 在中國, 工業化只能通過自由企業 和在外國資本幫助之下才能做到;中國可以為美國提供 “投資場所 ”和重工業產品的 “出口市 場”,并以工業原料和農產品作為美國投資和貿易的 “補償”。[1] 但是戰后國內外形勢的發展 使得中國共產黨于 1949 年確立了向蘇聯 “一邊倒 ”的外交方針,相應形成了從蘇聯引進資金 和技術的經濟建設方針。 這一方針的實施是從新中國建立前夕, 1949 年 1 月蘇共政治局委員米高揚來華與中共 領導人會談協商開始的。 1949 年 1月 30 日,米高揚同來華幫助修復東北地區鐵路橋梁的蘇 聯鐵道部長科瓦廖夫應中共中央邀請, 一同來到當時中共中央所在的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