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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勞務作業人員培訓制度 為落實北京市住建委、集團公司以及公司相關規定要求,提高企 業員工專業知識技能,規范員工生產行為,確保安全生產,特制訂本 辦法。 一、培訓內容 ㈠ 安全法規教育 1、國家安全生產法律。 2、行業安全生產法規。 3、企業安全生產規章。 ㈡ 安全知識教育 1、本企業一般生產技術知識。 2、一般安全技術知識。 3、專業安全技術知識。 ㈢ 安全技能教育 ①本崗位使用的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的構造、性能、作用、實際 操作技能。 ②處理意外事故能力和緊急自救、互救技能。 ③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技能。 ㈣ 安全思想教育 1、思想教育。 2、紀律教育。 ㈤ 本企業、本工程或本單位作業的特殊施工環境安全危險源及 采取安全防范的措施 ㈥ 事故發生的一般規律及典型事故案例 二、培訓分類及方法 ㈠ 中層管理人員的教育,由公司年初集中組織,每年一次。 ㈡ 基層單位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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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培訓制度 1 目的 為了加強對實驗室相關人員的生物安全培訓 ,提高實驗人員的技術水 平和安全防護技能 , 確保實驗室生物安全。 2范圍 2.1 生物安全管理人員,包括實驗室管理層人員。 2.2 所有從亊與實驗室檢驗檢測、實驗輔助、管理有關的人員。 2.3 實習、進修、科研合作,與實驗設備維護工作有關的人員。 3職責 3.1 生物安全負責人負責培訓工作的領導和資源保障。 3.2 生物安全專家委員會負責培訓方案的制定 ,并承擔培訓組織工作 。 3.3 實驗室負責人負責本科所 /實驗室培訓工作的組織實施。 3.4 實驗室生物安全培訓主管部門負責培訓工作、上崗證的考核、登 記、發放,以及生物 安全培訓檔案的建立與保存。 4培訓內容和要求 4.1 實驗室 實驗室應根據需要制訂生物安全相關培訓計劃報生物安全委員會批 準后組織實施。培訓內容應包括為實現實驗操作目標所必須掌握的知 識或技術、解決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