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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業《勞動合同法》系列講座之一 ——《勞動合同法》之規定 規章制度是一個企業管理的靈魂所在, 規范的規章制度的訂立, 不僅有助于企業在用工過程中 對員工的管理, 而且在勞動爭議糾紛處理中也可成為重要的依據。 根據《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 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企業制定的規章制度必須同時滿足以下要求:通過民主程序制定 ;內容 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 ;公示。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則將這一要求予 以進一步明確: 《勞動合同法》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 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 工作時 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 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 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 提出方案和意見, 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