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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著作權 (一)著作權的概念 著作權,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權人依法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所享有的專有權。在我國,著作權等 同于版權。 (二)建設工程活動中常見的著作權作品 1.文字作品 2.建筑作品 3.圖形作品 (三)著作權主體 著作權的主體是指從事文學、藝術、科學等領域的創作出作品的 作者及其他享有著作權的公民、法人 或者其他組織。在特定情況下,國家也可以成為著作權的主體。 1、單位作品——單位為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 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志創作, 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作者 。如招標文件、投標文件,往往就是單位作品。單位作品的著作權完全歸單位 所有。 2、職務作品 職務作品與單位作品在形式上的區別在于, 單位作品的作者是單位,而職務作品的作者是公民個人。 一般情況下, 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作者享有, 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