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pdf
大小:504KB
頁數: 7頁
建設工程合同有效成立的主體要件,不僅要考察當事人的一般行為能力,而且要特別注重對當事人特殊行為能力的考察。發包人的主體資格主要是其行為能力問題。發包人未依法取得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營業執照、缺乏相關的行政許可和民事權利應認定為無效合同。房地產開發企業缺乏資質或超越資質等級進行房地產項目開發經營未必導致建設工程合同必然無效。未申領施工許可證與建設工程合同的效力不存在必然的聯系。承包人不具備法人資格或者超出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從事建設活動是導致建設工程合同無效的原因。
建設工程合同主體資格知識來自于造價通云知平臺上百萬用戶的經驗與心得交流。 注冊登錄 造價通即可以了解到相關建設工程合同主體資格最新的精華知識、熱門知識、相關問答、行業資訊及精品資料下載。同時,造價通還為您提供材價查詢、測算、詢價、云造價等建設行業領域優質服務。手機版訪問:建設工程合同主體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