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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編號: 建 設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基坑支護、降水工程 工程名稱: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 1 -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 合同雙方: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進行 的基坑支護、降水工程的設計與施工。 為了明確雙方責任,確保工程順利進行,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 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 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承包范圍: 1.4 工程內容: 1.5 承包方式: 1.6 技術要求: 《建筑與市政降水工程技術規范》 (JGJ/T111-98)。 - 2 - 《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程》 JGJ 120--99 第 2條 工程圖紙 2.1 圖紙提供日期: 年 月 日 2.2 圖紙提供套數:平面圖及基礎施工圖 套 第 3條 雙方駐工地代表 3.1 甲方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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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三 二 監 測 開挖深度超過 5m(含5m)或雖未超過 5m但現場地質 條件和周邊環境較復雜的基坑工程以及其他需要 監測的基坑工程應實施第三方基坑工程監測 荷載 堆土、機具設備、臨時設施等荷載與坑邊距離要 大于設計規定;出土口等部位必須有加固措施 檢查項目 檢 查 內 容 與 要 求 驗 收 結 果 一 部分 開挖深度超過 3m(含3m)或雖未超過 3m但現場地質 條件和周邊環境復雜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 支護、降水工程施工前必須編制專項方案;當開 挖深度超過 5m(含5m)或雖未超過 5m但現場地質條 件和周邊環境較復雜時還須有專家論證報告,審 批手續完備 施工前建設單位必須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 詳細的地上(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 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 施工單位應采取有效保護措施 總承包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