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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頁 共 2 頁 挖基槽,基坑,土方的區別 特 征碼 標簽 特征碼 ] 關于挖基槽,基坑,土方的區別?想要知道答案嘛,下面是我們 梳理的有關挖基槽,基坑,土方的區別相關內容,基本情況如下: 一、基槽 基槽指條形基礎下的地槽,地溝指管道地溝。 其工程量按溝槽長度乘以溝槽的斷面積。 其突出部分體積應并入 基槽工程量內計算;溝槽深度不同時,應分別計算。土方放坡時,在 交接處產生的重復工程量不予扣除。 基槽的長度:外墻按圖示中心線長計算;內墻按凈長度計算。 基槽橫斷面的形式:分放坡與不放坡進行計算。 挖土深度 H:一般以設計室外地坪標高為準。 根據土的性質、 開挖深度以及施工方法確定土壁是否放坡。 放坡 的寬度根據放坡系數計算,即 KH。 為保證工人的正常操作, 基底寬度應在基礎寬度的基礎上增加工 作面寬度 2C。 二、基坑 基坑是在基礎設計位置按基底標高和基礎平面尺寸所開挖的土 坑。開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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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槽與基坑、大開挖有什么區別 定額規定:凡圖示溝槽底寬在 3m以內,且溝槽長大于槽寬三倍以上的, 為溝槽。 如一般的條型基礎。凡圖示基坑底面積在 20m2以內 (不包括加寬工作面 )的為基 坑。如一般的獨立基礎。凡圖示溝槽底寬 3m以外,坑底面積 20m2以外 (不包括 加寬工作面 ),平整場地挖土方厚度在 30cm以外,均按挖土方計算。 山區或丘陵 地建設中一邊挖土者按山坡切土計算。如帶地下室或筏板基礎的土方開挖。 大開挖土方,是整個滿挖;基坑土方,獨立基礎的土方;基槽土方,是條形基礎 的土方。 當基礎較密集,挖出的土無法在坑邊堆放時,必須采用大開挖。 在 GCL2008軟件中“大開挖”一般指底板以上的整體土方開挖, “基槽”指底板 以下基礎梁等帶型基礎的開挖, “基坑”指底板以下的基礎如樁承臺、集水井等 的開挖,請注意標高和挖深的設置。 基坑:大面積的基礎開挖,普通為獨立基礎或者筏板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