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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頁 共 1頁 金屬帶鋸床安全操作規程 承認 作成 一:工作前 (1)工作前按規定穿戴好防護用品, 扎好袖口,不準圍圍巾,女工應戴好工作帽, 并將頭發塞入帽內,操作中不準帶手套操作。 (2)根據所加工工件的尺寸大小沿燕尾導軌調整導向臂,調整完畢后必須鎖緊導 向裝置。 (3)鋸料最大直徑不得超過規定,工件必須夾持牢固。 (4)帶鋸條松緊應適當,速度和進給量必須恰當,鋸前試車空轉 3 — 5 分鐘, 以排空油缸中的空氣,并檢查鋸床有無故障,潤滑油路是否正常。。 (5)除屑鋼絲刷的調整應使鋼絲接觸帶鋸條的齒部,但不要超過齒的根部,注意 觀察鋼絲刷是否能清除鐵屑。 二:工作時 (1)切削途中鋸條斷裂,調換新鋸條后,工件必須翻身重新鋸,鋸弓放下時應緩 慢,不得沖擊。 (2)鑄鐵、銅、鋁件不加切削液,其它均需加切削液。 (3)鋸切管材或薄板型材,齒距不應小于材料的厚度。在鋸切時應將手柄退到慢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