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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地基沉降量計算 地基變形在其表面形成的垂直變形量稱為建筑物的 沉降量。 在外荷載作用下地基土層被壓縮達到穩定時基礎底面的沉降量稱為 地基最終沉降 量。 一、分層總和法計算地基最終沉降量 二、《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推薦的沉降計算法 下面計算沉降量的方法是《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 GBJ7-89)所推薦的,簡稱 《規范》推薦法,有時也叫 應力面積法 。 (一)計算原理 應力面積法一般按地基土的天然分層面劃分計算土層,引入土層平均附加應力的 概念,通過平均附加應力系數,將基底中心以下地基中 zi -1- zi 深度范圍的附加應力按 等面積原則化為相同深度范圍內矩形分布時的分布應力大小,再按矩形分布應力情況 計算土層的壓縮量,各土層壓縮量的總和即為地基的計算沉降量。理論上基礎的平均 沉降量可表示為 式中: S-- 地基最終沉降量( mm); n-- 地基壓縮層(即受壓層)范圍內所劃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