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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安全直接關系到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當結構已嚴重損壞或承重構件成為危險構件時,房屋將被定義為危房,意味著它隨時可能喪失穩定性和承載能力,無法保證住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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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網絡,僅供個人學習參考 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有哪些建設要求? 一、水庫大壩安全鑒定 1、首次安全鑒定在竣工驗收后 5年內進行,以后每隔 6-10 年進 行一次。運行中發生重大事故或出現影響安全的異常現象后, 應組織 專門的安全鑒定。 2、大壩安全狀況分為: (1)一類壩:能按設計正常運行的大壩。 (2)二類壩:大把工作狀態基本正常,在一定控制運用條件下能安 全運行的大壩。 (3)三類壩:不能按設計正常運行的大壩。 3、大壩安全評價包括:工程質量評價、大壩運行管理評價、防洪標 準復核、大壩結構安全、穩定評價、滲流安全評價、抗震安全復核、 金屬結構安全評價和大壩安全綜合評價等。 二、病險水庫除險加固 1、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財政等部門負責全省小型病險水庫 項目的前期工作,有關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 (1)安全鑒定:大壩安全鑒定承擔單位必須具備合格資質。 (2)初步設計:省級水行政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