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pdf
大小:12KB
頁數: 1頁
冬季施工中混凝土的養護時間 《商品混凝土 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附錄 D 結構實體檢驗用同條件 養護試件強度檢驗 D.0.3 規定:“同條件自然養護試件的等效養護齡期及相應的 試件強度代表值,宜根據當地的氣溫和養護條件,按下列規定確定: 1. 等效養護齡期可取按日平均溫度逐日累計達到 600℃·d時所對應的齡 期,0℃及以下的齡期不計入;等效養護齡期不應小于 14d,與不宜大于 60d; 2. 同條件養護試件的強度代表值應根據強度試驗結果按現行國家標準《商 品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 GBJ107的規定確定后,乘折算系數取用;折算系 數宜取為 1.10, 也可根據當地的試驗統計結果作適當調整。” 一般應在澆筑完畢后的 12小時以內對商品混凝土進行保濕養護并加以覆蓋, 養護時間:對采用硅酸鹽 水泥、普通硅酸鹽水泥或礦渣硅酸鹽水泥拌制的商品混 凝土,不得少于 7天,對摻有緩凝型 外加劑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