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pdf
大小:198KB
頁數: 14頁
1 附件 1: 國家環境空氣監測網建設項目申報技術指南 一、建設范圍 全部地級以上城市,共分三期完成建設。 第一期, 2012 年完成。包含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 點區域以及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和中央本級; 第二期, 2013 年完成。包含除第一期建設范圍以外的其他 113個環保重點城市以及中央本級; 第三期, 2014-2015 年完成。包含除前兩期建設范圍以外的 全部地級以上城市; 具體建設范圍見表 1-1。 二、建設內容 (一)城市環境空氣自動監測能力建設 在各地級以上城市新建、 更新并完善國家環境空氣自動監測 點位監測能力, 分三步填平補齊相關監測儀器設備設施; 同時為 本轄區內每 3個點位申請配備 1套備機;在各省、市級監測站及 環境空氣監測點位建立數據傳輸與網絡化質控監控平臺; 加強各 省對本轄區內城市空氣自動監測的質控能力。 (二)區域環境空氣監測能力建設 在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