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pdf
大小:17KB
頁數: 9頁
關于印發《北京市公費醫療管理辦法》的通知 京衛公字 [1990]第 100號 各區縣衛生局、財政局,各大專院校,各有關單位: 根據衛生部、財政部衛計字( 89)138 號通知印發的《公費醫療管理辦法》的規定,結 合本市的具體情況,制定了《北京市公費醫療管理辦法》 ,現發給你們,請即轉發給各有關 單位,認真貫徹執行。 附:北京市公費醫療管理辦法 北京市衛生局 北京市財政局 一九九 0年二月二十四日 北京市公費醫療管理辦法 根據衛生部、財政部制定的《公費醫療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市具體情況,制定本 辦法。 享受公費醫療待遇的范圍: 第一條 屬于享受公費醫療待遇的人員: 一、各級國家機關、黨派、人民團體由國家預算內開支工資的、在編制的工作人員。 凡經費自理或實行差額補助的各級各類學會、 協會、研究會、 基金會的工作人員不享受 公費醫療。 二、各級文化、教育、科學、衛生、體育、經濟建設等事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