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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住宅建筑樓長 樓長可以是專職專人,也可由物業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 員或綜治網格員擔任。樓長主要負責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操 作規程及臨時管理規約、管理規約的執行和落實情況;樓內 防火檢查和消防宣傳工作。樓長具體開展以下消防安全工 作: 一、對樓內的共用部位應每日進行防火巡查,每月至 少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 二、防 火巡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車 道是否暢通,消防車作業場地是否被占用,安全疏散標志、 應急照明燈是否完好; 2、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 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 3、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 完好有效,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清晰; 4、用火、用電、 用油、用氣有無故障,有無違章情況; 5、消防安全重點部 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裝飾裝修等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情 7、 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三、防火檢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1、 物業使用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