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pdf
大小:39KB
頁數: 32頁
新華社北京1月11日電 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做好水旱災害突發事件防范與處置工作,使水旱災害處于可控狀 態,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 和財產損失。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國 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國范圍內突發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 性水旱災害包括:江河洪水、漬澇災害、山洪災害(指由降雨引發的山洪、 泥石流、滑坡災害)、臺風暴潮災害、干旱災害、供水危機以及由洪水、風 暴潮、地震、恐怖活動等引發的水庫垮壩、堤防決口、水閘倒塌供水水質被 侵害等次生衍生災害。 1.4 工作原則 1.4.1 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人為本,樹立和 落實科學發展觀,防汛抗旱并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由 單一抗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