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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市政道路 1、 工序劃分為:路基,基層,面層,附屬構筑物。 2、 道路不宜劃分部位,但是可以按照道路的長度劃分為若干個部位。 一、路基 : 1、土方: 填土經碾壓夯實后不得有翻漿, 彈簧現象。 填土中不得含有淤泥。 土方壓實度應滿足相應標 準。 2、石方: 上邊坡必須穩定,嚴禁由松石,險石,石方允許偏差應在規定范圍內。 3、 路床不得由翻漿,彈簧、起皮、波浪、積水等現象,用 12~15T 壓路機碾壓后,輪跡深 度不得大于 5mm,路床允許偏差應符合規定。 4、 路肩: 肩線必須直順,表面必須平整,不得由阻水現象,路肩偏差應符合規定。 5 邊溝,邊坡: 邊坡必須平整,堅實,穩定,嚴禁貼坡,邊溝上口線應整齊,直順,溝底應平整,邊溝排水 應通暢,土質,石質邊溝,邊坡允許偏差應符合規定。 二、基層 分為砂石基層,碎石基層,瀝青貫入式碎石基層,石灰土類基層,塊石基層,石灰,粉煤灰 類混合料基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