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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監測與監督抽檢的區別 一、基本特征不同 監督抽查:指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為監督產品質量, 依法組織對在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生產、銷售的產品 進行有計劃的隨機抽樣、檢驗, 并對抽查結果公布和處理 的活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 ) 風險監測:指為了及時發現和掌握產品質量安全風險, 通過產品 檢驗檢測、數據分析、資料收集等方式,系統和持續的收集影響重點 工業產品質量安全有害因素的監測數據及相關信息, 并進行綜合分析 和通報的活動。(《重點工業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暫行管理辦法》 ) 二、目的 監督抽查:監督產品質量,依法組織的、有計劃進行的一項活動, 對于抽查結果可以 公布和處理 。 監督檢查是為進一步查明問題所采取的措施, 它必須經過現場檢 查、產品確認、監督檢驗等法定程序,行政處理只能以監督檢查結果 為依據。 風險監測:為了發現風險因子,減少產品的安全隱患、 掌握產品 質量安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