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pdf
大小:10KB
頁數: 6頁
塔冢城中村改造拆遷補償安置方案 根據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于 “城中村”改造指示精神, 進一步 加快“城中村”改造建設步伐,改善居民居住環境,促進我市三年 大變樣建設的進展,結合本社區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拆遷改造范圍 凡在本社區管轄范圍內的一切土地及地上地下建筑物、住 宅、企業、商店等(國家及企事業單位已征地除外)。 二、拆遷 1 、塔冢社區城中村改造工作分期進行, 拆遷前發布房屋拆 遷公告,公布拆遷范圍; 2 、被拆遷人應與 “塔冢社區城中村改造辦公室 ”簽訂房屋拆 遷安置補償協議; 3 、在規定的拆遷期限內, 被拆遷人拒不簽訂房屋拆遷安置 補償協議的,由社區居委會申請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4 、未簽訂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或經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后,仍然不搬遷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強制拆遷所需的費 用由 被拆遷人承擔。 三、安置辦法 1
格式:pdf
大小:47KB
頁數: 12頁
房號: 棟 號 協議編號: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甲方(拆遷人): 乙方(被拆遷人): 委托見證方: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1 簽 約 須 知 一、在簽訂本協議之前, 請被拆遷人認真閱讀協議條款, 仔細確認其中選擇 性、補充性、填充性、修改性內容 ,簽約時被拆遷人已經充分理解本協議條款的 含義。 二、為體現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本協議范本在擬定過程中, 已經征求和采納了廣大被拆遷人的意見,并將報請政府相關主管部門備案。 三、被拆遷人簽署本協議時, 需要提交以下簽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和房屋權 屬情況證明資料(驗原件、留復印件) : (一)簽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 1、被拆遷人及其共有人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或離婚證,被拆遷人為 單位的,提供單位營業執照;房屋存在共有人的,全部共有人應在協議上簽字, 否則擬簽約的被拆遷人應取得其他全部共有人經公證的授權委托書。 2、被拆遷人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