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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級職稱申報條件: 1、對學歷和資歷的要求 申報人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畢業; (2)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從事所申報專業工作滿 2年; (3)本科畢業后,從事所申報專業工作滿 5年; (4)專科畢業后,從事所申報專業工作滿 7年; (5)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后,取得助師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滿 4年; (6)1982年底前取得中專學歷,并從事所申報專業工作滿 15年。 2、對外語的要求 申報人須持有 2000年及以后取得的全國職稱外語 B級合格證書、合格 成績或評審當年的外語成績通知書,其中 1977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的人 員,其 2004年度及以后職稱外語等級考試 B級(或 A級)達到 45分 以上可以申報。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 (1)取得外語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 (2)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 (3)具有國家認定的相應留學經歷的(留學經歷須由我國在該國的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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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化工工程師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 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1、取得本專業(指化學工程與工藝、高分子材料與工程、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制藥工程、 輕化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生物工程等)或相近專業(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環境工程、 安全工程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化工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1年。 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化工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1年。 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 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 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專業工程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