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pdf
大小:6KB
頁數: 3頁
徐州光環鋼管(集團)有限公司 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三同時”管理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在新、改、擴建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中的環境保護設施、職業健康與安全 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生產和使用。為落實建設項目安 全設施“三同時”管理,從源頭上控制和預防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規定新建、改建、擴建等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工程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的安全、 設備等“三同時”評審、驗收的內容和有關要求。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門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 三、責任單位 生產處、機動處、技術監督處、后勤保衛處、建設項目單位。 四、工作程序 (一) 建設項目應設立安全審查 1、建設項目選址時,應當對建設項目設立的下列安全條件進行論證并提交下列資料文 件: ① 建設項目內在的危險、 有害因素對建設項目周邊單位生產、 經營活動或者居民生活的 影響; ② 建設
格式:pdf
大小:36KB
頁數: 4頁
安全生產設施“三同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八條,衛生院新建、 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 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根據《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第九條、第 十六條、第二十三條規定,建設單位需要依次做好以下三步工作: 1、對安全生產條件和設施進行綜合分析,形成書面報告備查。 2、組織對安全設施設計進行審查,形成書面報告備查。 3、項目竣工投入生產前,組織對安全設施進行竣工驗收,形成 書面報告備查。 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對本辦法第七條第 (一)項、第(二) 項、第(三)項和第(四)項規定的建設項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 令停止建設或者停產停業整頓,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 50萬 元以上 1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 任人員處 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