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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建工程〔 2013〕10號 關于調整我市建設工程定額人工單價的通知 各縣市區住房和(規劃)建設管理局,有關單位: 為客觀反映建筑市場人工價格水平, 合理確定工程造價, 保障建筑領域勞動者基本權益, 根據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發布我省建設工程定額人工單價、各市綜合工日市場指 導單價及最低單價的通知》 (魯建標字〔 2013〕7號)精神,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我省建設工程定額人工單價 66元 /工日,為全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中綜合工日單價的 平均水平,適用于山東省建筑、安裝、市政、園林綠化、房屋修繕、仿古建筑、軌道交通等 各專業工程計價依據, 是建設工程費用計算程序中企業管理費、 利潤等各項費用的計算基礎。 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無論投資來源,均不得調整。 二、調整我市行政區域內建筑、安裝(含房屋修繕) 、仿古建筑等工程人工綜合工日單價 指導價為 66元/ 工日,裝飾工程(含房屋修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