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結構荷載規范_附錄A常用材料的構件的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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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結構荷載規范 ·附錄 A 常用材料的構件的自重 資料來源:《建筑結構荷載規范》 GB 50009—2001
建筑結構荷載規范_附錄A常用材料的構件的自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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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結構荷載規范·附錄a常用材料的構件的自重 資料來源:《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50009—2001
(整理)建筑結構荷載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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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結構荷載規范 1總則 1.0.1~1.0.3本規范的適用范圍限于工業與民用建筑的結構設計,其中也包括附屬 于該類建筑的一般構筑物在內,例如煙囪,水塔等構筑物.在設計其他土木工程結 構或特殊的工業構筑物時,本規范中規定的風,雪荷載也應作為設計的依據.此外, 對建筑結構的地基設計,其上部傳來的荷載也應以本規范為依據. 《建筑結構設計統一標準》gb50068-2001第1.0.2條的規定是制定各本建筑結 構設計規范時應遵守的準則,并要求在各本建筑結構設計規范中為它制定相應的具 體規定.本規范第2章各節的內容,基本上是陳述了gb50068—2001第四和第七章 中的有關規定,同時還給出具體的補充規定. 1.0.4結構上的作用是指能使結構產生效應(結構或構件的內
建筑結構荷載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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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建筑結構荷載規范 gb50009-20xx 第1章總則 第1.0.1條為了適應建筑結構設計的需要,以符合安全實用、經濟合理的要求,特制訂本規范。 第1.0.2條本規范適用于工業與民用房屋和一般構筑物的結構設計。 第1.0.3條本規范是根據《建筑結構設計統一標準》(gb50068-20xx)規定的原則制訂的。 第1.0.4條建筑結構設計中涉及的作用包括直接作用(荷載)和間接作用(如地基變形、混凝土收縮、 焊接變形、溫度變化或地震等引起的作用)。本規范僅對荷載作出規定。 第1.0.5條本規范采用的設計基準期為50年. 第1.0.6條建設結構設計中涉及的作用或荷載,除按本規范執行外,尚應符合現行的其他國家標準的 規定. 第2章建筑結構荷載規范 2.1術語 第2.1.1條永久荷載permanent
建筑結構荷載規范21853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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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50009-2001) 第1章總則 第1. 0.1條 為了適應建筑結構設計的需要,以符合安全實用、經 濟合理的要求,特制訂本規范。 第1. 0.2條 本規范適用于工業與民用房屋和一般構筑物的結構 設計。 第1. 0.3條 本規范是根據《建筑結構設計統一標準》(gb50068-2 001)規定的原則制訂的。 第1. 0.4條 建筑結構設計中涉及的作用包括直接作用(荷載)和 間接作用(如地基變形、混凝土收縮、焊接變形、溫 度變化或地震等引起的作用)。本規范僅對荷載作出 規定。 第1. 0.5條 本規范采用的設計基準期為50年. 第1. 0.6條 建設結構設計中涉及的作用或荷載,除按本規范執行 外,尚應符合現行的其他國家標準的規定. 2.1術語 第2.1.1條永久荷載permanentloa
建筑結構荷載規范風振系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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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結構荷載規范·風荷載·順風向風振和風振系數 .|| 編制日期:2002-3-1點擊:344人次如果公式不能正確顯示,您需要安裝ie6和mathplayer 7.4.1對于基本自振周期t1大于0.25s的工程結構,如房屋、屋蓋及各種高聳結 構,以及對于高度大于30m且高寬比大于1.5的高柔房屋,均應考慮風壓脈動 對結構發生順風向風振的影響。風振計算應按隨機振動理論進行,結構的自振 周期應按結構動力學計算。 注:近似的基本自振周期t1可按附錄e計算。 7.4.2對于一般懸臂型結構,例如構架、塔架、煙囪等高聳結構,以及高度大于 30m,高寬比大于1.5且可忽略扭轉影響的高層建筑,均可僅考慮第一振型的影 響,結構的風荷載可按公式(7.1.1-1)通過風振系數來計算,結構在z高度處的風 振系數βz可按下式計算: `β_z=1
關于發布國家標準《建筑結構荷載規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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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批準《建筑結構荷載規范》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50009—2012,自2012年10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3.1.2、3.1.3、3.2.3、3.2.4、5.1.1、5.1.2、5.3.1、5.5.1、5.5.2、7.1.1、7.1.2、8.1.1、8.1.2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50009--2001(2006版)同時廢止。
《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50009-2012常用建筑材料和構件的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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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50009-2012常用建筑材料和構件的自重
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50009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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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500092001 建筑結構荷載規范(一)時間:2003-11-1811:31:07|[][]建筑結構荷載規范 (gb50009-2001)第1章總則第1.0.1條為了適應建筑結構設計的需要,以符合安全 實用、經濟合理的要求,特制訂本規范。第1.0.2條本規范適用于工業與民用房屋 和一般構筑物的結構設計。第1.0.3條本規范是根據《建筑結構設計統一標準》 (gb50068-2001)規定的原則制訂的。第1.0.4條建筑結構設計中涉及的作用包括直 接作用(荷載)和間接作用(如地基變形、混凝土收縮、焊接變形、溫度變化或地震 等引起的作用)。本規范僅對荷載作出規定。第1.0.5條本規范采用的設計基準期 為50年.第1.0.6條建設結構設計中涉及的作用或荷載,除按本規范執行外,尚應符 合現行的其他國家標準的規定.2.1
噶米建筑結構荷載規范2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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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50009-2001) 第1章總則 第1. 0.1條 為了適應建筑結構設計的需要,以符合安全實用、經 濟合理的要求,特制訂本規范。 第1. 0.2條 本規范適用于工業與民用房屋和一般構筑物的結構 設計。 第1. 0.3條 本規范是根據《建筑結構設計統一標準》(gb50068-2 001)規定的原則制訂的。 第1. 0.4條 建筑結構設計中涉及的作用包括直接作用(荷載)和 間接作用(如地基變形、混凝土收縮、焊接變形、溫 度變化或地震等引起的作用)。本規范僅對荷載作出 規定。 第1. 0.5條 本規范采用的設計基準期為50年. 第1. 0.6條 建設結構設計中涉及的作用或荷載,除按本規范執行 外,尚應符合現行的其他國家標準的規定. 2.1術語 第2.1.1條永久荷載permanentlo
建筑結構荷載要求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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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文案 文案大全 建筑結構荷載規范 gb50009-2001 第1章總則 第1.0.1條為了適應建筑結構設計的需要,以符合安全實用、 經濟合理的要求,特制訂本規范。 第1.0.2條本規范適用于工業與民用房屋和一般構筑物的結 構設計。 第1.0.3條本規范是根據《建筑結構設計統一標準》 (gb50068-2001)規定的原則制訂的。 第1.0.4條建筑結構設計中涉及的作用包括直接作用(荷載) 和間接作用(如地基變形、混凝土收縮、焊接變形、溫度變化或地震等 引起的作用)。本規范僅對荷載作出規定。 第1.0.5條本規范采用的設計基準期為50年. 第1.0.6條建設結構設計中涉及的作用或荷載,除按本規范 執行外,尚應符合現行的其他國家標準的規定. 實用文案 文案大全 第2章建筑結構荷載規范 2.1術語 第2.1.1
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500092001收集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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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500092001 建筑結構荷載規范(一)時間:2003-11-1811:31:07|[][]建筑結構荷載規范 (gb50009-2001)第1章總則第1.0.1條為了適應建筑結構設計的需要,以符合安全 實用、經濟合理的要求,特制訂本規范。第1.0.2條本規范適用于工業與民用房屋 和一般構筑物的結構設計。第1.0.3條本規范是根據《建筑結構設計統一標準》 (gb50068-2001)規定的原則制訂的。第1.0.4條建筑結構設計中涉及的作用包括直 接作用(荷載)和間接作用(如地基變形、混凝土收縮、焊接變形、溫度變化或地震 等引起的作用)。本規范僅對荷載作出規定。第1.0.5條本規范采用的設計基準期 為50年.第1.0.6條建設結構設計中涉及的作用或荷載,除按本規范執行外,尚應符 合現行的其他國家標準的規定.2.1
GB50009-2001建筑結構荷載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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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頁,共115頁 @ w w w .s in o a e c .c o m 《 建 筑 結 構 荷 載 規 范 》 資 料 編 號 : g b 5 0 0 0 9 --2 0 0 1 @ udc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pgb50009—2001 建筑結構荷載規范 loadcodeforthedesign ofbuildingstructures 2002—01—10發布
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50009—2001條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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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50009—2001條文說明 主編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批準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施行日期:2002年3月1日 條文說明 1總則 1.0.1~1.0.3本規范的適用范圍限于工業與民用建筑的結構設計,其中也包括附屬于該類建筑的一般構筑物在內,例如煙 囪、水塔等構 筑物。在設計其他土木工程結構或特殊的工業構筑物時,本規范中規定的風、雪荷載也應作為設計的依據。 此外,對建筑 結構的地基設計,其上部傳來的荷載也應以本規范為依據。 《建筑結構設計統一標準》gb50068-2001第1.0.2條的規定是制定各本建筑結構設計規范時應遵守的準則,并要求在各本建 筑結構設計規范中為它制定相應的具體規定。本規范第2章各節的內容,基本上是陳述了gb50068—2001第四和第七章中的有 關規定,同時還給出具體的補充規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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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位:電話網絡及無線覆蓋工程
擅長專業:土建 安裝 裝飾 市政 園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