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實施建設工程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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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實施建設工程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辦法(試行) 頒布機關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 頒布日期 :2004-6-3 第一條 為保障對建設工程施工人員意外傷害實施救濟,防范建設工程施工安全風險, 促進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 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工程新建、 改建、擴建活動的建筑施工 (含拆除) 企業依法辦理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均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建委)是本市實施建筑施工企業施工人員意外 傷害保險的主管機關。 區縣建設委員會依據職責負責本行政轄區內建筑施工企業為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 險的監督管理工作。 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受市或區縣建委委托, 負責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的日常監 督管理。 第四條 建設工程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以工程項目或單項工程為單位
北京市實施建設工程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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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設委員會文件 京建法[2004]243號 關于印發《北京市實施建設工程施工人員 意外傷害保險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區縣建委,各集團、總公司,各有關單位: 現將《北京市實施建設工程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辦法 (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學習,依照執行。 二00四年六月三日 主題詞:城鄉建設意外傷害保險辦法 抄送:建設部辦公廳、政策法規司; 志華副市長、市政府辦公廳。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辦公室2004年6月3日印發 共印60份 北京市實施建設工程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 辦法(試行) 第一條為保障對建設工程施工人員意外傷害實施救濟,防范建設工程施工安全 風險,促進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 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工程新建、改建、擴建活動的建筑施
北京市建委關于印發《北京市實施建設工程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辦法(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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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委關于印發《北京市實施建設工程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辦法(試行)》的通知 (京建法[2004]0243號) 各區縣建委,各集團、總公司,各有關單位: 現將《北京市實施建設工程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 學習,依照執行。 二00四年六月三日 北京市實施建設工程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辦法(試行) 第一條為保障對建設工程施工人員意外傷害實施救濟,防范建設工程施工安全風險, 促進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 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工程新建、改建、擴建活動的建筑施工(含拆除) 企業依法辦理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均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北京市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建委)是本市實施建筑施工企業施工人員意外 傷害保險的主管機關。 區縣建設委員會
23北京市實施建設工程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辦法(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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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實施建設工程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辦法(試行) 頒布機關:北京市建設委員會頒布日期:2004-6-3 第一條為保障對建設工程施工人員意外傷害實施救濟,防范建設工程施工安全風險,促 進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 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工程新建、改建、擴建活動的建筑施工(含拆除) 企業依法辦理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均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北京市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建委)是本市實施建筑施工企業施工人員意外傷 害保險的主管機關。 區縣建設委員會依據職責負責本行政轄區內建筑施工企業為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的監督管理工作。 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受市或區縣建委委托,負責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的日常監 督管理。 第四條建設工程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以工程項目或單項工程為單位進行投
工程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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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第1版 2005-04-20執行袁勝郭建新宋玉文 根據安環體系文件升版要求修 改 2003年 第1版 2003-09-012005-04-19廢止盧濱 郭建新 袁明義 陳茂生 根據項目法運行規則升版要求 修改 版次生效日失效日狀態編寫審核批準修改說明 天津電力建設公司企業標準 aj1z022-2005 代替aj1z027-2003 安全監察系統專業文件 工程施工人員意外傷害 保險實施辦法 (2005第一版) 本文件之產權屬于天津電力建設公司,未獲本公司書面許可,任何人不得 擅自使用、復制、傳遞或泄露該文件。 修改記錄 版次生效日期頁碼章節修改內容和依據 工程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實施辦法aj1z022-2005 第1頁共4頁 工程施工人員意外傷害
北京市實施建設工程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辦法(京建法【2004】24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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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北京市實施建設工程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辦法(試行)》的通知(京 建法[2004]243號) 北京市實施建設工程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辦法(試 行) 第一條為保障對建設工程施工人員意外傷害實施救濟,防范建設工程施工安全風險, 促進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 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工程新建、改建、擴建活動的建筑施工(含拆除) 企業依法辦理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均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北京市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建委)是本市實施建筑施工企業施工人員意外 傷害保險的主管機關。 區縣建設委員會依據職責負責本行政轄區內建筑施工企業為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 險的監督管理工作。 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受市或區縣建委委托,負責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的日常監 督管理。 第四條建設工程
建設工程施工人員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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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 建設工程施工人員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款 總則 第一條本保險合同由保險條款、投保單、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批單等組成。凡涉 及本保險合同的約定,均應采用書面形式。 第二條凡年齡在16周歲至65周歲,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勞動的、在建筑工 程施工現場從事管理和作業、并與施工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均可作為本保險合同的被保 險人。 上述被保險人獲得被保資格的日期為保險單所載的保險期間起始日或批單所載生效日, 以兩者間較晚的時間為準。 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情況的,被保險人將自動喪失或終止被保資格,保險人對該 被保險人所承擔的保險責任隨即終止: (一)若某一被保險人因非保險事故身故的,則自其身故之日起該被保險人的被保資 格喪失; (二)被保險人不再是被保施工企業的成員(即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下同),該被保 險人被保資格將于其不再是被保施工企業的
大地建筑工程施工人員團體意外傷害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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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建筑工程施工人員團體意外傷害保險 一、投保人 從事土木、水利、道路、橋梁等建筑工程施工、線路管道設 備安裝、構筑物、建筑物拆除和建筑裝飾裝修的企業和其他對被 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方,可作為本合同的投保人。 二、被保險人:年齡在十六至六十周歲之間(含),與本合 同載明的工程項目施工單位建立合法勞動關系,并在施工現場正 常從事工作和勞動的管理和作業人員,以及經保險人同意的其他 人員,可作為本合同的被保險人。 三、保險責任: (一)意外身故保險責任 (二)意外殘疾保險責任:《人身保險殘疾程度與保險金給 付比例表》 被保險人保險期間內在本合同載明的工程項目施工現場從 事管理和作業過程中遭受意外,或者在相應生活區域內遭受意 外,并因此而身故或者殘疾的,保險人承擔保險責任: 被保險人因公往返本合同載明的工程項目施工現場途中遭 受意外,保險人亦按上述約定承擔保險責任。 保險人根據本合同針對每一
建筑施工人員團體意外傷害保險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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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人員團體意外傷害保險方案 一、投保對象: 建筑工程所有施工人員 二、投保險種: 建筑施工人員團體意外傷害保險 三、保險責任:
嘉禾建筑工程施工人員團體意外傷害保險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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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建筑工程施工人員團體意外傷害保險條款 閱讀指引 本閱讀指引有助于........投保人...理解條款,對本主險合同內容的解釋以條款為準.....................。 投保人擁有的重要權益 本主險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險責任條款中列明??????????????????2.3 投保人有退保的權利?????????????????????????????5 投保人應當特別注意的事項 在某些情況下,本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2.4 保險事故發生后,請投保人及時通知本公司??????????????????3.2 退保會造成一定的損失,請慎重決策?????????????????????5 投保人有如實告知的義務??????????????????????????6.1 本公司對一些重要術語進行了解釋,
建筑工程施工人員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華泰財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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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泰財險)(備-普通意外保險)【2018】(主)019號 華泰財險建筑工程施工人員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款 總則 第一條本保險合同由保險條款、投保單、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以及批單等組成。凡 涉及本保險合同的約定,均應采用書面形式。 第二條被保險人:凡年齡在16周歲至65周歲(含16周歲及65周歲),身體健康、 能正常工作或勞動的,在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從事建筑管理或施工作業,并與施工企業建立勞 動關系的人員,經保險人審核同意,均可以作為本保險合同的被保險人。 第三條施工企業或其他對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的團體均可作為投保人。投保時必須 經被保險人同意。按被保險人人數投保時,被保險人人數應不低于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的最低 人數要求,且必須在投保人投保時提供的被保險人清單之列。 第四條本保險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一)身故保險金受益人 訂立本保險合同時,被保
建筑工程施工人員團體意外傷害保險合同(1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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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創安泰人壽保險有限公司 ingcapitallifeinsurancecompanylimited (以下簡稱本公司) 首創安泰建筑工程施工人員團體意外傷害保險合同條款 (2005年6月中國保監會備案) 第一條保險合同的構成 首創安泰建筑工程施工人員團體意外傷害保險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由保險單及其所載的條款、 投保單、被保險人名冊以及有關的聲明、批注、附貼批單及其它約定書構成。 若上述構成本合同的文件正本需留本公司存檔,則其復印件或電子影像印刷件亦視為本合同的構成 部分,其效力與正本相同;若復印件或電子影像印刷件的內容與正本不同時,則以正本為準。 本合同條款依法解釋,如有歧義,應當作有利于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的解釋。 本合同的代碼為gcai。 第二條投保范圍 一、凡在建筑施工現場從事管理和作業并與施工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16周歲至65周歲的人員均可 作為被保險人
京建法[2004]243號關于印發《北京市實施建設工程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辦法(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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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設委員會文件 京建法[2004]243號 關于印發《北京市實施建設工程施工人員 意外傷害保險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區縣建委,各集團、總公司,各有關單位: 現將《北京市實施建設工程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辦法 (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學習,依照執行。 二00四年六月三日 主題詞:城鄉建設意外傷害保險辦法 抄送:建設部辦公廳、政策法規司; 志華副市長、市政府辦公廳。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辦公室2004年6月3日印發 共印60份 北京市實施建設工程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 辦法(試行) 第一條為保障對建設工程施工人員意外傷害實施救濟,防 范建設工程施工安全風險,促進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 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 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工程新建、改建、擴 建活動的建
建設工程施工人員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款(20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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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 建設工程施工人員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款(2014版) 總則 第一條本保險合同由保險條款、投保單、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批單等組成。凡涉 及本保險合同的約定,均應采用書面形式。 第二條凡年齡在16周歲至65周歲,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勞動的、在建筑工 程施工現場從事管理和作業、并與施工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均可作為本保險合同的被保 險人。 上述被保險人獲得被保資格的日期為保險單所載的保險期間起始日或批單所載生效日, 以兩者間較晚的時間為準。 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情況的,被保險人將自動喪失或終止被保資格,保險人對該 被保險人所承擔的保險責任隨即終止: (1)若某一被保險人因非保險事故身故的,則自其身故之日起該被保險人的被保資格 喪失; (2)被保險人不再是被保施工企業的成員(即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下同),該被保 險人被保資格將于其不再
遼寧省2007建筑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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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建筑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實施辦法 為進一步規范全省建筑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工作,維護建筑業 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省建設廳制定了《遼寧省建筑施工人員意外傷 害保險實施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五日 抄送:建設部工程質量安全監督與行業發展司、中國保險監督管 理委員會遼寧監管局、各建筑施工企業、各保險公司 遼寧省建筑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實施辦法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 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為防范建設工程施 工安全風險,對建筑施工人員發生意外傷害實施保險救助,制定本辦 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意外傷害保險,是指由保險公司對建筑施工 企業承接的建設工程項目在施工過程中因意外傷害導致允許進入施 工現場的人員人身傷亡,在相關保險金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保險。 第三條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建筑
蘇州市建筑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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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市建筑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實施辦法 [2003] 各市、區建設局、蘇州工業園區規劃建設局、蘇州高新區建設管理局、市區施工單位: 根據“建筑法”、建設部“關于加強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指導意見”,特制定《蘇州市 建筑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實施辦法》(試行),現予以公布實施,自2003年10月10日 起,蘇州中心城區新開工的建設項目,必須辦理建筑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手續(投保受理 窗口設在蘇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地點:竹輝路養蠶里),憑保單才能辦理安監手續和建 設項目施工許可手續。本辦法公布前,已經開展意外傷害保險的市、區,可根據本辦法的精 神,進一步修訂、完善相關辦法;蘇州工業園區、蘇州高新區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附:《蘇州市建筑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實施辦法》(試行) 二00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蘇州市建筑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實施辦法 (試行) 第一條為了提高建筑施工現
淺論建筑施工人員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實踐與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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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期建筑安全 !!前言 !建筑法"第四十八條規定# $建筑施工企業必須為從事危險 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支付保險費&’這是我國安全生 產(勞動和社會保障體制的一 項重要改革%為我們建筑施工 企業建立新的工傷保險制度提 供了法律依據&并且這里的意 外傷害保險不同于一般的商業 保險%是人身保險的一種%也 是社會保險體系的重要組成部 分%它不以贏利為目的%具有 強制性%極大地促進了該項法 定制度的落實&但是在目前全 國尚無統一的運作模式的情況 下%如何建立一套行之
四川省建筑施工人員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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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四川省建筑施工人員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實施方案》的通知 川建監質協〔2008〕15號 各市(州)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各擴權試點縣建設工程 安全監督機構:
遼寧省意外傷害保險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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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建設廳關于印發《遼寧省建筑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 (遼建發[2007]31號) 各市建委、局: 為進一步規范全省建筑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工作,維護建筑業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省建設廳制定 了《遼寧省建筑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實施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五日 遼寧省建筑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實施辦法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等法律法規,為防范建設工程施工安全風險,對建筑施工人員發生意外傷害實施保險救助,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意外傷害保險,是指由保險公司對建筑施工企業承接的建設工程項目在施工過程中 因意外傷害導致允許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人身傷亡,在相關保險金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保險。 第三條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建筑施工企業意外傷害保險投保工作進行管理,
東營市建筑施工意外傷害保險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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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東營市建筑施工意外傷害保險實施辦法 發布時間:2010-6-1文章來源:瀏覽次數:408 東建發,2010?32號 各縣區(開發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現將《東營市建筑施工意外傷害保險實施辦法》印發給你 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 東營市建筑施工意外傷害保險實施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建筑施工人員合法權益,保障施工人員在 遭受意外傷害后能得到有效救治和經濟補償,降低施工企業事 故風險,進一步規范我市建筑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工作,促 進建筑安全生產管理和全市建筑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 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 2 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建設部關 于加強建筑意外傷害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建質﹝2003﹞10 7號)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
太保(備案)[2009]N84號-建筑工程施工人員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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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人員團體人身意外傷害 保險 第1頁共10頁 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人員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款 總則 第一條本保險合同由保險條款、投保單、保險單、保險憑證以及批單等組成。凡 涉及本保險合同的約定,均應采用書面形式。 第二條本保險合同的被保險人分為主被保險人和附帶被保險人。主被保險人為年 齡在16周歲(含)至65周歲(含),能正常工作或勞動,與投保人存在雇傭關系,并 在投保人的施工現場從事管理和施工的人員。附帶被保險人為年齡在16周歲(含)至 65周歲(含),事先經投保人允許后到施工現場視察、監督檢查工作及辦理監理、工程 設計事務的人員,但不包括與工程施工無直接關系的人員。 第三條凡從事土木、水利、道路、橋梁等建筑工程施工、線路管道設備安裝、構 筑物建筑物拆除和建筑裝飾裝修的企業,均可投保本保險。 第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單(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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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單(個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單(個人),word格式,共1頁,可供參考.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單(個人)
杭州市建筑施工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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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杭州市建筑施工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實施細則 為貫徹執行市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建委《關于杭州市建筑施工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杭 政辦函(2006)163號〕(以下簡稱《辦法》),規范施工企業辦理建筑施工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以下簡稱建工 意外險)行為,保障投保企業和建筑工人的合法權益,結合我市工程建設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在我市市區(不含蕭山區、余杭區)從事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新建、擴建、改建等施工活 動的施工企業,包括建設工程項目的建筑施工總承包企業、單項工程的建筑施工總承包企業、建設單位依法直接 發包的專業承包企業,應依照《辦法》辦理建工意外險。 二、施工企業(以下簡稱投保人)應在工程辦理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注冊手續前,選擇已在杭州市建設委 員會(以下簡稱市建委)備案的保險公司辦理建工意外險。 三、各保險公司在杭州市區開展建工意外險業務前,應報市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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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位:鋼結構設計工程師
擅長專業:土建 安裝 裝飾 市政 園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