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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衛生間設計標準 1. 一般規定 1.1. 衛生間設計中應注意合理布置衛生器具,使用管道集中、隱蔽,重視平面及空間的充 分利用。 1.2. 衛生間應注意保持良好的通風換氣和采光。 無自然通風的衛生間應采取有效的機械通 風換氣措施。 1.3. 衛生間應有良好的防水、防潮、排水、防滑及隔聲功能。 2. 建筑 2.1. 每套住宅應設 1個以上衛生間,其中 1 個衛生間至少應配置 3件衛生器具。不同器具 組合的衛生間,使用面積不應小于下列規定 (見下圖所示 ): 1 設便器、洗浴器 (浴缸或淋浴 )、洗面器 3件衛生潔具的為 4㎡。 2 設淋浴器、洗面器 2 件衛生潔具的為 2.5 ㎡。 3 設便器、洗面器 2 件衛生潔具的為 2 ㎡。 4 單設便器的為 1.1 ㎡。 5 單設淋浴器的為 1.2 ㎡。 2.2. 如廁所單獨隔開,內設便器時,其面積不應小于:外開門 1.1m2(0.9m×1.2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