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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會計準則第 4 號——固定資產 第四條 固定資產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 (一)與該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二)該固定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第六條 與固定資產有關的后續支出,符合本準則第四條規定的確認條件的,應 當計入固定資產成本; 不符合本準則第四條規定的確認條件的, 應當在發生時計 入當期損益。 《企業會計準則第 4 號——固定資產》應用指南 固定資產的后續支出是指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更新改造支出、 修理費用 等。 固定資產的更新改造等后續支出, 滿足本準則第四條規定確認條件的, 應當計入 固定資產成本, 如有被替換的部分, 應扣除其賬面價值; 不滿足本準則第四條規 定確認條件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等,應當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經營租入固定資產改良 企業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發生的改良支出, 應予資本化,作為長期待 攤費用,合理進行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