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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施工消防安全責任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及省、市有關消防的規定, 為加強上城·星 座的裝修消防安全管理, 規范施工單位的施工行為, 明確裝修施工消防責任, 確 保大廈不發生火災, 以下各方確定 為上城·星座 層 號房 的裝修施工防火責任人,其責任如下: 1、嚴格按照管理處制定的有關消防的要求,進行施工。 2、裝修時,各戶必須安裝有專用電器柜。 3、所有敷設的暗線必須套管,同時要求所有電氣的安裝施工必須符合有關 消防安全規定,如有變動,必須獲得管理處批準。 4、施工現場未經允許,嚴禁施工人員生火做飯、燒水等,不得在施工現場 留宿。 5、裝修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必須使用防火材料或按規定涂刷防火涂料。 6、裝修材料、垃圾嚴禁阻礙消防通道的暢通。 7、施工單位不得在大廈內任何部位存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如:天那水、 汽油、炸藥等)。 8、施工現場未經允許,嚴禁使用明火。如需動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