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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遷,員工不愿跟著去新地址上班, 公司需要賠償嗎? 題要 最低工資規定 最低工資標準 崗位工資 病假工資 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試用期工資標準 勞動部指出:發生不可抗力或出現致使勞動合同全部或部分 條款無法履行的其他情況,如企業遷移、被兼并、企業資產 轉移等”。故你公司地址確實發生了重大的,導致了員工勞 動合同無法履行,則公司應該征求每位員工的意見不同意去 的,則提前 30 天書面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并給予經濟補償 金。補償標準為根據工作年限。 根據勞動合同法,解除合同應該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 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有些單位 發生搬遷不與員工協商,直接要求員工到新的辦公地址去上 班。有關▲公司搬遷員工賠償標準的詳細內容請閱讀下文。 ▲公司搬遷員工賠償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 本人或者額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