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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監 理 資 料 管 理 一、監理資料收集、整理與歸檔 (一)監理單位職責 按照《建設工程監理規范》 (GB 50319-2000)中第 7章“施工階段 監理資料的管理 ”和第 8 章中“8.3設備采購監理與設備監的監理 資料”的要求進行工程文件的管理,但由于對設計監理沒有相關 的文件規范工程資料管理工作, 可參照各地相關規定、規范執行。 (1) 應設專人負責監理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在項目監 理部,監理資料的管理應由總監理工程師負責, 并指定專人具體 實施,監理資料應在各階段監理工作結束后及時整理歸檔。 (2) 監理資料必須及時整理、 真實完整、分類有序。在設計階段, 對勘察、測繪、設計單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積累和立卷歸檔進 行監督、檢查;在施工階段,對施工單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積 累、立卷歸檔進行監督、檢查。 (3) 可以按照委托監理合同的約定, 接受建設單位的委托、 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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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監理資料收集整理規定 一、 工程準備階段文件資料 1、 需建設單位提供的是第 1—第 5項、第 15項,收集復印件即 可。烏魯木齊市的施工許可證中注明有項目經理及項目總監理工 程師的姓名。 2、 第 6—第 8項為監理公司資料,收集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3、 第 6 項中監理委托合同應在當地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烏魯木 齊在市建委備案。 4、 第 8 項中項目監理組人員授權書是由項目總監簽發授權,分 監理工程師授權書和監理員授權書兩種。項目監理組人員每人一 份授權書,授權書后附相應的人員證件,包括注冊監理證、監理 崗位證、職稱證、安全員證、見證取樣員證、人防等證件。 5、 第 9—第 12項為施工單位上報資料,收集復印件加蓋施工單 位公章。需填寫報審表的已在目錄中注明,按要求填寫。 6、 第 10項應包括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核時應注意: ⑴施工單位安全許可證中企業名稱是否與資質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