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金額確定及還債和解契約書
債權人 (以下簡稱甲方),債務人 (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就賒帳債務金額及其支付方式以如下互讓方式和解。
爭執內容:
甲、雙方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維持商品(銅板、鋼管等鋼鐵制品)交易契約,其賒帳債務的余額,甲方主張享有債權人民幣x x元整,乙方則主張不負任何債務,經調查甲、乙雙方的帳簿、票據后,雙方和解如下:
第一條 乙方承認本日積欠甲方賒帳債務人民幣 元整,并自本日起以至債務清償日止,以日息x分計算全部利息,并承擔償還義務。
第二條 乙方對前條債務的本金人民幣 元整,如下分次親自送達或送至甲方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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