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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裝飾布置工程施工合同 第 1 頁 共 7 頁 合同編號: GZ-DS-00200 軟裝飾布置工程施工合同 項目名稱: 項目地址: 簽約地址: 簽訂日期: 2010年 09月 30日 甲方: 有限公司 軟裝飾布置工程施工合同 第 2 頁 共 7 頁 乙方: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 --------- ---------工程,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 第一條 承包方式 1.1 承包方式:實行包設計、 包工、包料、包工期、保質量、包安全、、包文明配飾施工, 包配合的全面承包方式。 1.2 在沒有甲方書面認可的情況下,本工程不允許乙方以任何方式進行分包。 1.3 工程費用在甲乙雙方商定的最大限額以內 (具體條款見第八條結算方式) ,超出部分 費用由乙方承擔。 1.4 乙方承擔因設計失誤造成的變更費用。 2. 第二條 物品配置內容和要求 2.1 本合同的施工范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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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室內設計業界,一直在討論裝修設計與裝飾設計的區別。有的認為裝修是對建筑的拆、改、換、造等基本結構做調整的項目進行設計,而裝飾則是指對建筑表面的粉刷、裱糊、貼掛等表面包裝處理的設計。但筆者認為這種分類并沒有真正體現室內設計的全部內容,就算是對基本結構做調整,也存在著"破"與"立"的兩個方面,在立的過程中,室內設計師首先要考慮功能與使用,還要考慮空間的組成,實際上就已經將結構的造型與六個面的處理結合起來,但任何空間又都不是單獨的六面體,家具用品等也是空間的必要組成。結合多年來從事樣板房的室內設計實踐,筆者認為室內裝飾設計應該是裝修設計與飾品設計的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