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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舉辦 2011 年度造價工程師繼續教育培訓班的通知 各地州市及行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造價管理站) 、各有關單位: 按照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自治區 2011年度 造價工程師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新建標函 [2011]19 號)的 文件要求,受廳委托,現將舉辦 2011年度造價工程師繼續教育 培訓班的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訓人員 凡參加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 取得全國造價工 程師執業資格,或已注冊的造價工程師均應接受繼續教育培訓。 根據《注冊造價工程師繼續教育管理辦法》,造價工程師每年參 加繼續教育的時間累計不得少于 30學時。未參加繼續教育或繼 續教育未達到規定標準的, 不予初始注冊或延續注冊。 造價工程 師繼續教育學習采用網絡繼續教育和集中面授培訓兩種方式進 行。 已報名參加網絡繼續教育的人員,不再參加集中面授培訓。 二、 培訓內容 1、講授《建筑工程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