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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浪嶼風貌建筑基本概況和特征 鼓浪嶼約有 300 余幢建筑可列為歷史風貌建筑認定對象。這些建筑主要分布在島的中部 和東南部地勢較高的山嶺附近。 1949 年以前鼓浪嶼建筑發展主要分為三個階段:鴉片戰爭 以前—本土遺風; 鴉片戰爭至二十世紀初——西方建筑涌現; 二十世紀二、 三十年年代—— 多元化建設高潮。目前的整體建筑面貌主要是在二十世紀二、三十年年代集中建設形成的。 建筑性質主要包括:居住建筑(別墅、公館和民居);領事館建筑 (英、美、法、西、日、 荷等 );教堂建筑 (安獻堂、天主堂、福音堂、三一堂 );公共企事業建筑 (萬國俱樂部、大北 電報局、會審公堂 ); 園林景觀建筑等。其中別墅、公館和民居占 70%,公共建筑占 30%,包 括教堂、學校、醫院、領事館、銀行、辦公和公共企事業建筑。建筑產權 80%為私房, 20% 為公房。建筑質量分布在 3-7 級。 建筑風格基本類型涉及: 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