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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水分的測定(計算) 本標準包括試驗法和計算法兩種方法。試驗方法是仲裁方法。 試驗法(一步法或空氣干燥法) 一、方法提要 稱取一定量的粒度小于 6mm的煤樣,在空氣流中,于 105~110℃ 下干燥到質量恒定,然后根據煤樣的質量損失計算出水分的含量。 二、儀器設備 干燥箱:帶有自動空溫裝置和鼓風機, 并能保持溫度在 105~110℃ 范圍內。 干燥器:內裝變色硅膠或粒狀無水氯化鈣。 玻璃稱量瓶:直徑 70mm,高 35~40mm,并帶有嚴密的磨口蓋。 分析天平:感量 0.001g。 工業天平:感量 0.1g。 三、測定步驟 1、用預先干燥并稱量過(稱準至 0.01g)的稱量瓶迅速稱取粒 度小于 6mm的煤樣 10~12g(稱準至 0.01g),平攤在稱量瓶中。 2、打開稱量瓶蓋,放入預先鼓風并已加熱到 105~110℃的干燥 箱中,在鼓風的條件下,煙煤加熱干燥 2h,無煙煤干燥 3h。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