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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魯木齊市文光路北延市政工程 河北路至喀什路段 (水穩料攤鋪) 施 工 技 術 交 底 新疆翔宇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施 工 技 術 交 底 單位:新疆翔宇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2006 年 9月 15 日 工程 名稱 烏市文光路北延市政工程 (河北路至喀什路段) 施工 部位 水泥穩定級配砂礫基層攤鋪 交底對象:水穩層攤鋪作業隊 交底內容: 施工前準備工作 材料準備 1、水泥 現場攤鋪用水泥應選用終凝時間為6個小時以上,應選用32.5R硅酸鹽水泥; 2、砂礫 主干道攤鋪用砂礫壓碎值應不大于30%,輔道和非機動車道應不大于35%, 砂礫中有機質含量不應超過2%,硫酸鹽含量超過0.25%的砂礫料嚴禁使用; 3、用于主干道的砂礫集料最大粒徑不得超過31.5mm,用于非機動車道的砂礫集料最大粒徑 不得超過37.5mm,集料中應少含或不含塑性指數的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