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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預算 2.1 項目劃分 建筑工程將項目劃分為五大部分:建筑工程、機電設備及安裝工程、金屬結構設備及安裝工程、施工 臨時工程費、獨立費用。 ( 1)建筑工程主要包括:樞紐工程(包括主體建筑工程和一般建筑工程),引水工程及河道工程(包括 供水、灌溉渠道、河湖整治與堤防工程、建筑物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供電設施工程、 其他建筑工程)。 (2) 機電設備及安裝工程包括:樞紐工程(包括發電設備及安裝工程、升壓變電設備公用設備及 按安裝工程),引水工程及河道工程(泵站設備及安裝工程、小水電設備及安裝工程、供變電工 程、公用設備及安裝工程)。 (3) 金屬結構設備及安裝工程包括:閘門、起閉機、攔污柵、升船機等 (4) 臨時工程設施包括:導流工程、臨時交通工程、場外供電線路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其 他施工臨時工程。 (5) 獨立費用包括:建設管理費、生產準備費、科研勘測費、建設及施工場地